危废转移管理办法新版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危废转移管理办法新版危废转移管理办法新版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6月28日经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实施并将于2019年底前完成解释。
法律依据:《危废运输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发〔2018〕23号)第二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弃物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以下简称许可),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后7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有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
(二)具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说明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处理队伍及经验收合格的技术人员名单;
(四)依法成立专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评估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