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
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 法律分析:危废处置单位是指具备相应资质,对危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排放、收集、运输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可知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经济综合宏观调控机构依照本办法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