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危废经营单位名单
安徽省危废经营单位名单 一、安徽省危废经营单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将危险废物分为八大类,分别是:医疗废物(含传染病病人的血液、痰液及其它形式的消毒剂)、放射性废物(包括核辐射物质)。其中,医疗废物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标》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1.医疗卫生机构在诊断和治疗疾病时应当佩戴个体防护用品;2.有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技术装备;3.经专门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4.具有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的技术工人和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的队伍。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二、省辖市人民***有关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及国务院决定制定的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物品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及其部门应采取措施,防止危险物资转移造成严重后果;四处征集危险货物或提供有关资料,并及时通报所在地区县人民***,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危险化工产品流通活动。


